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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开户协议/相关开户协议/风险揭示》

请认真阅读,点击下一步代表完全同意并认可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本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揭示书”)旨在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并且帮助投资者评估和确定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本揭示书披露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但是并没有完全包括所有关于贵金属交易的风险。鉴于投资风险的存在,在签订本协议及进行交易前,投资者应该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确保自己已经充分理解有关交易的性质、规则;并依据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 财务状况、承担风险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该交易。

      若投资者对于本揭示书有不理解或不清晰的地方,应该及时咨询相关的机构,对揭示书不存在异议时请同意签字(机构投资者需加盖公章)确认。

    一、温馨提示

    1、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具有高投机性和高风险性,不适合利用养 老基金、债务资金(如银行贷款)等进行投资的投资者。

    2、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只适合于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投资者:

    A、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或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B、能够充分理解有关于此交易的一切风险,并且具有风险承受能力;

    C、因投资失误而造成账户资金部分或全部损失、仍不会改变其正常的生活 方式或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状况的。

    二、相关的风险揭示

()政策风险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规章的变化,紧急措施的出台,相关监管部门监管措施的,实施,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均可能会对投资者的投资产 生影响,投资者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价格波动的风险

    贵金属作为一种特殊的具有投资价值的商品,其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 国际经济形势、美元汇率、相关市场走势、政治局势、原油价格等等),这些因 素对贵金属价格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投资者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全面把握,因 而存在出现投资失误的可能性,如果不能有效控制风险,则可能遭受较大的损失,投资者必须独自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技术风险

此业务通过电子通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来实现。有关通讯服务及软、硬件服务由不同的供应商提供,可能会存在品质和稳定性方面的风险;交易所及其 会员不能控制电讯信号的强弱,也不能保证交易客户端的设备配置或连接的稳定性以及互联网传播和接收的实时性。故由以上通讯或网络故障导致的某些服 务中断或延时可能会对投资者的投资产生影响。另外,投资者的电脑系统有可 能被病毒和/或网络黑客攻击,从而使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无法正确和/或及时执 行。对于上述不确定因素的出现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有可能会对投资者的投资产生影响,投资者应该充分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交易风险

    l、投资者需要了解交易所的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具有低保证金和 高杠杆比例的投资特点,可能导致快速的盈利或亏损。若建仓的方向与行情的波动相反,会造成较大的亏损,根据亏损的程度,投资者必须有条件满足随时 追加保证金的要求,否则其持仓将会被强行平仓,投资者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交易系统以伦敦贵金属现货市场价格为基础,综合国内贵金属市场价格 及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兑美元基准汇率,连续报出交易所贵金属现货的人民币中间指导价。该价格可能会与其他途径的报价存在微弱的差距,交易系统并不能保证上述交易价格与其他市场保持完全的一致性。

3、投资者在交易系统内,通过网上终端所提交的市价单一经成交,即不可撤销,投资者必须接受这种方式可能带来的风险。

4、投资者通过会员以电话的方式下市价单,一经会员交易部报价确认成交 后,即不可撤销或撤回,投资者必须接受此种报单方式有可能带来的风险。

5、交易所、会员及其工作人员不会对投资者作出获利保证,并且不会与投 资者分享收益或共担风险。投资者应知晓针对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的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亏损的承诺均为不可能或者没有根据的。

 6、投资者的成交单据必须建立在自主决定的基础之上。交易所、会员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任何要 约或承诺。由此而造成的交易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在电话以及电子交易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偶然性的明显的错误报价,交易所可能事后会对错价及错价产生的盈亏作出纠正,由此而造成的交易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不可抗力风险

任何因交易所不能够控制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火灾、暴动、罢工、战争、政府管制、国际或国内的禁止或限制以及停电、技术故障、电子故 障等其他无法预测或防范的不可抗力事件,都有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影 响,投资者应该充分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特别提示

1、投资者在参与投资之前务必详尽的了解贵金属投资的基本知识和相关风 险以及交易所有关的业务规则等,以依法合规地从事贵金属投资业务。

2、投资者在开通交易之前,请配合会员开展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工作,完 整、如实地提供开户所需要的信息,不得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规避有关的要求, 否则,交易所可以拒绝为其开通交易服务。

    3、本风险揭示书上述风险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的列明有关该市场贵金属交易的所有风险因素,投资者在参与该市场投资之前,还应认真的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有所了解和掌握。

4、我们诚挚地希望和建议投资者,从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身实际情况出发, 审慎地决定是否参与此市场的贵金属投资,合理的配置自己的金融资产。

 

本人(本机构)已认真阅读以上风险说明并完全理解和同意,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以及由此带来的一切可能的损失。

  

风险提示书

尊敬的客户:

目前交易所提供的交易系统中的指价建仓和指价平仓功能(包括设定止赢、 止损价格功能),可能会存在以下风险:

在您使用该功能时,虽然您设定了建仓或平仓的价格(止赢、止损价格), 但是由于电脑设备运行速度、网络传输速度等原因,可能会导致在行情触及或穿越指定价格时,交易系统没有为您成交建仓或平仓,您的交易没有达成。

因此,我们特别提示您在使用交易系统中指价建仓和指价平仓功能(包括设定止赢、止损价格功能)时,应充分考虑上述风险。

如果您无法理解或承受上述风险,我们建议您不要使用该功能进行交易。如果您坚持使用该功能,我们将认为您已经完全理解并且愿意承担使用该功能的全部风险,并愿意承担使用该功能所带来的一切后果。

本风险提示书无法揭示使用指价建建仓指价平仓功能(包括设定止赢、止损价格功能)所带来的所有风险和交易系统时全部情形。故您在使用之前,应全面理解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实施细则,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身体及心理承受能力(仅对自然人客户而言)、理解能力做出客观判断,对交易系统 作仔细的、全面的研究。                         

   以上风险说明书的各项内容和交易所交易规则、实施细则,本人/本单位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客户协议书

 

 

甲、乙双方就交易所贵金属现货及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交易标的物

在交易所提供的交易平台上根据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有权进行交易的交易品种。

二、交易数量

具体细则参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业务开展过程中颁布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三、报价

具体细则参照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交易报价应以交易系统显示为准,行情分析软件显示的价格仅供参考分析使用,不得被视为交易报价

 四、交易时间及结算休市时间               

    1、交易时间:具体细则参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

    2、结算休市时间:具体细则参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

3、开休市时间如果有变动以交易所的通知为准。

五、交易方式

乙方可自行选择通过电话或网络系统与甲方进行贵金属现货及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甲方的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在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均具有法律 效力,双方同意将其作为证明双方交易的凭证。

六、保证金

    甲、乙双方的贵金属现货及现货延期交收交易采用保证金的形式进行,并委托与交易所有合作关系的商业银行对乙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进行资金存管。乙方交易保证金必须通过交易所与保证金存管银行转账系统缴纳,不得以任何现金形式缴纳。乙方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成交金额的,或交易所另行规定的最 低保证金比例或数额。甲方有权根据交易所规定对交易保证金的比例进行调整。乙方对缴存的交易保证金不享有任何利息。

乙方在出入金过程中如发生资金差异等异常情况,交易所有权依照《交易所结算与存管银行间资金差异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且乙方有义务配合交易所处理 资金差异情况。

七、费用

     乙方在参与交易所贵金属现货及现货延期交收交易过程中,需支付如下费 用:手续费、延期费、提货费、交货费及其他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其中,

 1、手续费:由交易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告全体会员及投资者;

 2、延期费:由交易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告全体会员及投资者;

 3、提货费/交货费:收取标准及细则参照届时有效的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 细则执行;

 4、甲方有权根据交易所交易规则和要求对以上费用进行调整。             

八、风险管理

 l、甲方以持仓风险率来计算乙方的持仓风险,持仓风险率的计算方法为: 持仓风险率=客户交易账户当前权益+持仓占用交易保证金X 100%;

 2、当乙方的持仓风险率小于100%时,乙方交易保证金不足,乙方必须追加交易保证金或者减少持有的头寸,直至乙方交易账户风险率等于或者大于 100%。当乙方交易账户风险率等于或低于50%时,甲方将对乙方的全部未平仓 合约进行强行平仓。

3、双方同意,若遇到紧急情况、乙方违规以及甲方发生交易风险或非交易 风险等交易所认为紧急或必要的情况,甲方或交易所可以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强行平仓。

4、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交易所相关规定的修改、紧急措施 的出台等原因,甲方及交易所有权根据交易所的规定和要求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 进行全部强行平仓。

5、甲方及交易所有权依法协助并配合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乙 方采取的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司法措施,因甲方及交易所协助司法机关对乙方 采取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导致乙方交易保证金冻结或减少的,乙方应自行承担风控责任;甲方及交易所有权依法协助配合公安机关针对乙方的调查取证工作。

 

 

九、开户及交易

 

    1、乙方在甲方开设一个交易账户,此账户由交易所统一进行监管,并且必 须经过交易所的审核,然后进行激活才可进行交易。交易账户实行一户一码制。

2、乙方开户时,须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自然人投资者)或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机构投资者)等有效证件,并保证所提供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同时需要在交易所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用以实现 与交易所保证金专用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如乙方提供的开户资料有虚假,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当有关资料及信息发生变化时,乙方承诺及时以有效方式通知甲方,如因资料或信息发生变化,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所有的协议和电子化的通讯都须以乙方同意签名和电子记录进行确认。

4、乙方必须对交易账户和所有密码进行妥善保管,并独自承担因保管不善 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如若确实丢失,乙方须提供其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自然人 投资者)或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机构投资者),填写客户密码重置申请以及 其它相关信息,并予以签字确认(机构投资者需加盖公章确认),经甲方和交易 所核对无误后,方可将密码恢复至初始状态。’具体流程和操作依照交易所规定进行。

    5、乙方必须确保其本人(或本机构)有足够的软件和硬件系统与甲方进行 交易所现货及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

    6、乙方的交易账户只限本人(或本机构)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转借他 人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甲方仅通过交易账号和密码以及电话密码核实乙方身份,乙方应妥善保 存其本人(或本机构)的交易账号和相关的密码。凡通过客户交易账号及密码登 陆进行的交易操作,无论是否确属本人(或本机构)进行的交易,均被视为乙方 本人(或本机构)操作。所有因乙方密码遗失及被盗导致的损失,均与甲方及交 易所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8、所有乙方通过网络或电话发出的交易指令,一经发出成交后,均不得撤 销或撤回。所有乙方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发出的交易指令及交易结果,以交易所交易系统记录数据为准。

    9、乙方对当日的交易结算结果有异议时,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 如果乙方未在前述时限之内提出异议,视为乙方对交易结算单所记载事项的认可。

    10、乙方必须遵守和接受交易所及甲方规定的有关贵金属交易事项的一切 规则,包括交易所现行和不时制定或修订的相关制度、规则、办法等。

    11、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任何质押或抵押,乙方也不得将本协议书中的任何 权益全部或部分转让。

    12、乙方在提取账户资金时,其最大的取款金额不能超过其交易账户内的可提取金额。

    13、当甲方出现会员资格暂停、终止(或被取消)等情形或因涉嫌存在非 交易风险或违规行为等情形被交易所采取限制性措施时,交易所有权依据相关制 度规定安排客户安置事宜并有权将客户资料移交给托管会员(或接管会员),乙 方应接受并予以配合。交易所的通知、公告自发出之日生效。

14、为妥善保障交易数据安全、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甲方委托第三方数据托管机构托管双方的交易数据,双方均同意由交易所将交易数据信息提供给 托管数据的第三方机构。

十、违约条款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十一、免责条款

    1、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对市场的判断和操作建议仅供参考,甲方及其工作 人员向乙方作出获利或不遭受损失的担保或承诺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据此进行交易产生的亏损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由于市场情况或其他的特殊原因,甲方可能无法在乙方指定的价位建仓 或平仓,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3、甲方并不能控制电讯信号的中断和连接以及互联网的畅通,也不能保证 乙方自身网络设备及电讯设备的稳定性,由此原因而使乙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4、乙方电话下单,因电话线路遭受干扰、失灵等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5、由于价格剧烈波动而出现裂口性的不连续报价引起乙方单据以直接跳空 高开或跳空低开的价格成交,以致乙方的亏损超过其权益,此种情况属于系统性 不可抗拒的风险,甲方保留其向乙方追索的权利,乙方必须履行其追加保证金的义务,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6、双方认可,地震、水灾、火灾、暴动、罢工、战争、政府管制、国际或 国内的禁止或限制以及停电、技术故障、电子故障等均为不可抗力因素,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7、由于发生不可抗力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 施的出台等导致交易系统临时或永久性关闭及其他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二、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均不得与乙方私下达成交易,以利益共 ,享、风险共担为承诺,利用客户资金从事代客理财业务。

2、乙方保证,乙方不得与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私下达成交易,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承诺,委托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从事代客理财业务。

十三、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适当签署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 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对于甲方和乙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均不 得违反。本协议的修订或补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双方签署确认。

3、本协议书各项条款的解释权在甲方。如甲、乙双方就本协议书发生争议, 应以友好协商的原则商议解决。

4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交易所另有规定,本协议有效期至甲方被交易所终止会员资格之日或甲乙双方解除本协议之日。

5、本协议书为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及交易所规则所订。如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交易所规则等发生变动,导致本协议书相关条款与其规定相抵触的,应以该等规定为准;需要依据该等变动对本协议书相关条款进行调整的,甲、乙双方同意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等书面方式进行约定。

投资者确认函

本人/本单位保证已在会员单位的配合下完成以下事项:

1.本人/本单位己经同意签署《风险揭示书》以及《客户协议书》;

2.本人/本单位己按照有关规定配合会员单位采集了本人/本单位的影音资料;

3.本人/本单位保证己满足开户条件并且非交易所禁入人员;

4.本人/本单位已办理保证金第三方存管业务;

 

5.本人/本单位已掌握交易软件各项功能并能熟练操作;

6.本人/本单位希望立即开通交易。

凡由于对交易规则等相关制度理解有误或交易软件操作失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由本人/本单位独自承担。

委托开户确认协议

尊敬的投资者,您正在委托本网站办理开户业务,本网站对此作出如下说明,敬请详细阅读,如有任何疑虑,请立即终止委托开户行为:

       1本网站与交易所并无从属关系,仅提供交易所交易业务的网络开户渠道,所有开户及相关行为均由交易所旗下会员单位完成

       2本网站无法为交易所的交易资质及相关经营权利做任何形式的保证,如投资者对于交易所的资质及相关经营权利有任何疑虑,请立即终止本次委托开户行为;

       3本网站的开户协议由交易所或及旗下会员单位提供,本网站仅保证该协议的完整性,对于协议内容无权解释、也无法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4、开户完成后,所有的交易及相关行为,均由投资者本人与交易所发生关系,本网站并非交易渠道,也不参与任何交易及相关行为

       5、开户完成后,所有的交易及相关行为,均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操作,本网站及所属员工不提供代客理财业务,本网站也不建议投资者委托任何其他个人或单位操作账户,投资者应当对本人的操作行为负责;

6 、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是潜在风险极大的投资业务,本网站建议投资者慎重选择,并承担交易风险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所有协议内容,完全同意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